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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宝龙03”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截至2023年5月31日,“21宝龙03”余额4.7亿元,涉及回售选择权,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撤销回售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观点新媒体获悉,“21宝龙03”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21宝龙03”将自2023年6月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后续2024年3月10日本金兑付比例5%;2024年9月10日本金兑付比例10%;2025年6月10日本金兑付比例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