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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包括披露募集资金用途承诺、收入及净利润、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
观点新媒体获悉,当中要求对一些信息进行完善。其中包括,鉴于募集资金拟偿还的有息债务起止日期相同、募集资金监管账号和开户行行号空缺以及募集资金用途承诺披露不完备,建议按照M-4-1及MH.1-2进一步修改和补充上述情况;鉴于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未披露收入及净利润、未披露持股比例超过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建议按照M-5-5比照子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另外,鉴于发行人未披露土地开发整理和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未披露基础设施建设板块的会计处理依据以及会计处理方式披露不完备、未披露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情况、未披露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拟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建议按照MH2-3补充披露上述情况。
鉴于本轮反馈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杭州西湖西溪旅游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发行人比例超过50%,建议根据MQ.4.2进一步核实上述事项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鉴于发行人近一期其他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未披露该板块业务近三年及一期盈利模式、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销区域、关键技术工艺、行业地位等,建议按照M-5-8补充披露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