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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的《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已全部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级督导检查组。省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专班成员单位也已在各自行业领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开展至2023年年底。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方案》要求,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专项行动实行“领导+专家+专班”工作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省安委会聘请专家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