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原则,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查询系统现已开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5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或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地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202房间)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2023-04-26 18: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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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原则,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示查询系统现已开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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